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旋翼航空器适航审定工作,大力促进通用航空发展,保障航空安全,经研究,我司组织对《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CCAR-27-R2)和《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CCAR-29-R2)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修订草案和《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修订草案,现就这两份草案征求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针对两份草案分别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附后)。此外,任何个人对于该草案有意见与建议,也请在研究的基础上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附后)。
请于2024年7月28日前将《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反馈至邮箱airworthinesspolicy@caac.gov.cn,并注明邮件标题为“CCAR27和CCAR29部修订反馈意见”。
《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修订草案和《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修订草案可从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caac.gov.cn/HDJL/YJZJ/)下载。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