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已于2025年12月27日正式公布,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为配套民用航空法施行,我司启动适航审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制修工作,组织编写了以下八份规范性文件草案:
1. 《设计机构审定和监管程序》草案;
2. 《生产机构审定和监督程序》修订草案;
3. 《无生产机构批准书生产的监管程序》修订草案;
4. 《型号合格审定程序》修订草案;
5. 《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合格审定程序》修订草案;
6. 《补充型号合格证和改装设计批准书合格审定程序》修订草案;
7. 《批准放行证书的签发和管理程序》修订草案;
8.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管理程序》修订草案。
现就以上规范性文件制修草案征求公众意见,草案可从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下载(http://www.caac.gov.cn/HDJL/YJZJ/)。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按要求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见附件)。此外,任何个人对修订草案有意见与建议,也请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5月27日前反馈至适航审定政策专用邮箱airworthinesspolicy@caac.gov.cn,并注明邮件标题为“适航审定程序反馈意见”。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