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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CTSO-2C612《机载互联网协议语音(VoIP)话机》意见的函

  为支持机载互联网协议语音(VoIP)通信机载设备的研发和审定,按照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标准规定》(CCAR-37)有关规定,我司组织起草了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机载互联网协议语音(VoIP)话机》(CTSO-2C612)和编制说明。上述草案可从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caac.gov.cn/HDJL/YJZJ/)下载。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按要求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附后),此外,任何个人对于该草案有意见与建议,也请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请于2025年10月15日前将意见发至邮箱airworthinesspolicy@caac.gov.cn,并注明邮件标题为“CTSO-2C612反馈意见”。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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