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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航空安全计划和全球空中航行计划在全球各地区实施进展情况简报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14-06-24 10:24

    2014年6月18日,国际民航组织第202届理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了各地区规划和实施小组(PIRG)及地区航空安全组(RASG)的成果年度综合报告,内容涉及地区规划和实施小组及地区航空安全组的成果、实施进展、各项挑战、建议以及正在采取的行动。
    国际民航组织第38届大会于2013年10月核准了全球航空安全计划(GASP)和全球空中航行计划(GANP)。为此,国际民航组织亚太地区、东南非地区、中西非地区、欧洲大西洋地区、中东地区、北美和中美及加勒比地区、南美地区等7个办事处在领导制定地区优先事项和目标的进程中做出了积极努力,特别是在通过修改地区航空安全组(RASG)及地区规划和实施小组(PIRG)的目标及工作方案便可以看到这一点。地区规划和实施小组及地区航空安全组的完整会议报告及日程表、年度报告、程序手册及其他参考资料,载于国际民航组织各地区办事处网站。
    在航空安全方面,地区航空安全组支持地区实施全球航空安全计划。各地区办事处确保调整地区航空安全组、地区安全监督组织(RSOO)以及运行安全及持续适航合作发展方案(COSCAP)的目标和工作方案,以符合全球航空安全计划的全球优先事项和目标,并对地区年度航空安全报告协调一致,以便对全球航空安全报告提供内容材料。地区航空安全组为准备支助收集地区效绩仪表盘的数据,已经制定了地区安全优先事项和目标。各地区办事处已获得本地区国家民航局长对地区航空安全组地区优先事项和目标的核准。
   在空中航行方面,地区规划和实施小组支持地区实施全球空中航行计划。各地区办事处确保调整地区规划和实施小组的目标及工作方案,以符合全球空中航行计划的全球优先事项和目标,包括地区挑选、规划和实施航空系统组块升级(ASBU)的各个模块。地区规划和实施小组为准备支助收集地区效绩仪表盘的数据,根据既定的地区优先事项和目标更新了地区空中航行的实施计划。地区实施计划还将反映在目前正在拟定的新的地区空中航行计划当中。各地区办事处已获得本地区国家民航局长对地区规划和实施小组的地区优先事项和目标的核准。
    国际民航组织计划于2015年2月与第2次高级别安全会议同期举行地区规划和实施小组、地区航空安全组第2次会议,审查地区调整、实施规划、效绩仪表盘和报告工作的成果。国际民航组织秘书长、各地区规划和实施小组及地区航空安全组的组长、各地区办事处主任、航委会主席和空中航行局局长将出席此次会议,理事会主席主持会议。

附件:
全球空中航行计划和全球航空安全计划地区实施效绩的进展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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