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各机场(集团)公司,管干院、广职院、航科院、民航二所,中国航协、机场协会:
结合前两次对《公共航空危险品运输培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意见反馈的情况,现对修改后的《管理办法》再次征求意见,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研究,按照附件格式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于9月20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jihong@mail.castc.org.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姬虹,010-89488582。
《管理办法》请到民航局官网下载。
请各机场公司将此通知转至本机场地面服务代理人。
民航局运输司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