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各运输机场公司,民航大学、飞行学院、管干院、航科院、民航二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广州职院、上海职院、国际合作中心,中国航协、民用机场协会:
为加强特殊需求旅客航空运输服务管理,保护特殊需求旅客的航空出行权利,规范服务保障流程,我司在总结近年来特殊需求旅客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特殊需求旅客航空运输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各单位征求意见,请于10月25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消费者事务中心。
消费者事务中心联系人:吴丹,电话:010-64473086,反馈邮箱:wudan@mail.castc.org.cn。
运输司联系人:胡宗吉,电话:010-64091971。
请国际合作中心通知各外国及港澳台地区航空公司。
附件:
1.特殊需求旅客航空运输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特殊需求旅客航空运输服务管理规定》起草说明
3.意见反馈表
民航局运输司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