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
壹
·征收机场建设费
1992
年
1
月
28
日,民航局、财政部、物价局联合印发《关于征收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的通知》,自
3
月
1
日
起,对乘坐国内航班的中外旅客征收机场管理建设费。
12
月
31
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颁发
<
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自
1993
年
1
月
1
日
起
,对国内航空公司征收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
贰
·全面完成政企分开体制改革
1992
年
12
月
20
日
,民航广州管理局召开体制改革实施大会,标志着
1987
年开始的以政企分开、航空公司与机场分设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
此次改革,民航系统基本打破了原政企不分、用行政和军事办法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管理的单一部门体制,形成了政企初步分开,地区管理局与航空公司、机场分立的管理体制新格局。
1992年12月20日,民航广州管理局召开体制改革实施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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