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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读|《关于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的通知》
解读|《关于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的通知》

  近日,财政部、民航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的通知》(财建﹝2022﹞142号)(以下简称“航班补贴政策”)。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航班补贴政策出台的背景和考虑

  民航业是受疫情冲击最直接、最严重的行业之一,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就民航安全、民航纾困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有关部门主动作为,鼎力支持,及时出台了一系列精准高效务实的纾困政策,为稳住民航发展基本盘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以来,受疫情持续反复,尤其是进入3月份本土聚集性疫情多点频发,民航生产运行态势急转直下,运输生产一度呈现断崖式下跌,行业整体亏损严重,不能适应当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航空运输的需要,成为突出的短板之一。为进一步提升民航业应对疫情冲击的防风险能力,加快民航业恢复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民航局会同财政部对国内客运航班运行支持政策进行了认真研究,经报国务院批准同意,两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的通知》,从5月21日至7月20日对国内运输航空公司符合条件的国内客运航班给予补贴政策支持。

  国内客运航班补贴政策是国家基于民航业当前面临的阶段性困难,统筹考虑各方面情况后决定实施的特殊纾困政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航抗击疫情和恢复发展的高度重视和特别关怀。

  二、航班补贴政策的原则和主要内容

  (一)补贴启动条件。政策着眼于保障民航业常态化安全飞行基础投入,通过补贴政策鼓励运输航空公司达到保持航班稳定运行所需的最低飞行航班数量,即每日4500班。当每周内日均国内客运航班量低于或等于4500班时,即启动财政补贴机制,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航班给予补贴。

  (二)补贴对象和范围。补贴政策普惠公平,不区分规模、性质,所有执飞国内客运航班的国内运输航空公司均可申请。纳入补贴范围的航班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国内客运航班,不含港澳台航班、承担重大紧急运输、调机、公务机等;二是实际运行的每周内日均客运航班量未超过最低飞行航班数,经停航班按每条航段起飞港分别核算。三是每周每条航段平均客座率未超过75%。多家运输航空公司共飞同一航段,按各公司该航段周平均客座率计算。四是航班实际收入无法覆盖变动成本。

  (三)补贴标准。本次补贴以“保变动成本”为主要目标,对航班实际收入扣减变动成本后的亏损额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每小时2.4万元。

  (四)实施期限。考虑到暑运航空运输市场将趋于好转,政策执行从2022年5月21日到7月20日暑运前期结束。需要特别强调说明的是,在这两个月中,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该政策实行灵活动态调整,以适应民航恢复发展和安全运行的需要。

  (五)资金渠道和支付方式。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总体承担约70%,地方财政总体承担约30%,具体由航班起飞港所在地财政部门统一拨付。考虑到运输航空公司资金紧张,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同时,每周结算一次。

  (六)申报审核程序。运输航空公司按周向航班起飞港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前一周航班补贴,并提供执飞航段、班次、飞行时长、客座率、航班实际收入、变动成本等数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地方财政部门会同民航地区管理局进行审核和结算。

  三、航班补贴政策实施预期效果

  (一)带动全盘皆活。运输航空公司是民航产业链的龙头。通过补贴运输航空公司,让航班飞起来,使民航系统各单位和其他相关行业都有效运转起来,稳定一线员工收入和就业岗位,带动机场、空管等航空产业链以及制造、旅游等上下游延伸产业链,是一项全盘皆活的政策。

  (二)促进物流畅通。通过财政补贴保持客运航班稳定运行量,增加腹舱运力,从而提高航空货运总供给,有利于充分发挥航空“保通保畅”作用,促进航空物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三)夯实安全基础。安全是民航发展的生命线。客运航班补贴是民航受疫情冲击,航班量大幅减少,处于低谷特殊阶段的托底政策,有助于支持航班稳定地飞起来,保持空勤人员的基本飞行量,为疫情后民航业全面恢复发展打下更加坚实的安全基础。

  (四)提振发展信心。通过补贴保持相对稳定的航班量,有利于稳定航空运输市场基本供给,增强旅客出行预期和信心。航班补贴具有直接快捷、迅速见效的优势,能有效缓解运输航空公司尤其是中小航空公司当前经营困境,并与其他对民航的纾困政策形成“组合拳”,有利于航空运输企业尽快走出困境,增强发展活力,充分发挥民航战略产业作用,稳中求进,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稳住经济大盘,作出民航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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