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组织专家指导、考察、评议,拟按程序向教育部申报设立中国民航飞行大学(暂名),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民用航空局人事科教司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应署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中国民用航空局人事科教司
邮政编码:100710
电 话:010-64092615
邮 箱:fj_dai@caac.gov.cn
附表:

民航局人事科教司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