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和民航局有关工作要求,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中“强化对安全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复核”,以及 2024 年民航工作会议、航空安全工作会议部署的“加强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完善能力考核办法”“对安全培训机构资质条件和教员资质能力进行复核与考核,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等重点任务开展,2024年4月-9月,民航局对安全培训机构条件和教员能力进行了复核与评估。现将复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29日-12月5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10-64092911;电子邮箱:hab@caac.gov.cn。
附件:安全培训机构条件复核情况
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