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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民航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民航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机场集团公司、各机场建设指挥部,各运输航空公司,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中航油,民航各直属院校、航科院、民航二所,空管局:

  当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正处于关键时刻,各地陆续迎来复工复产。截至2月25日,全国在建196个民航建设项目中,重点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复工率已升至45.7%,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复工率达到66.7%。为贯彻落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有关要求,在确保疫情防控有条不紊开展的同时,实现民航建设项目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尽量降低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月21日发布的《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民航局组织制定了《民航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请认真遵照执行。现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工作依然是当前首要任务。各单位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严防严控,将疫情防控的措施落实到工程建设项目复工复产的细节之中,要避免赶工不顾防控,切忌掉以轻心。

  二、安全有序推进民航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各单位要按照民航局2月25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民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复工有关事项的通知》(局发明电〔2020〕464号)以及当地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在保障防疫物资供给的前提下,全力协调确保重大项目有序复工,全面保障促进重大项目尽早开工,加强工程全过程监管,确保工程项目生产安全。

  三、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机场集团、航空公司、中航油和局直属单位要加强对所属民航建设项目的管理,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管理机制,防疫复工两手抓,全力以赴两手硬。不得因赶工放松防控,也不得以疫情为由简单将项目一停了之。

  四、民航监管部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配合工作。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要主动作为,及时掌握民航建设项目复工复产情况,并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民航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

  五、民航质量监督机构要强化特殊时期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应当根据工程所在地实际,合理调整现场检查计划,充分利用远程视频、电子文档等非现场方式实施检查,重点检查复工项目的关键人员在岗履职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对于隐患突出、安全基础较差的工程项目,可适时开展现场检查。

  六、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中条款不一致的,应从严从细落实。进入正在运行的航站楼改扩建施工,个人防护、通风、消毒、垃圾处理等还应按民航局《运输机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民航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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