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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下发《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财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资金需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民航局党组统一要求,1月30日,民航局印发通知,要求民航系统各单位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资金需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民航局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围绕当前疫情防控中心工作,统筹安排资金,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资金需求,尤其是要重点保障防控一线的资金需要,决不能因经费保障问题延误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对于支出压力大的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助。要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资金渠道畅通,确保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顺利支付。

  民航局强调,各单位要积极落实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要求,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各采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紧急采购内控机制,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相关采购文件和凭据应留存备查。

  民航局要求,局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的相关补助政策。各地区管理局要密切关注辖区内民航企业运行情况,以及疫情对行业运输生产和经济效益的影响,加强预研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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