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河北监管局完成对石家庄冀华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新增机型运-12补充合格审定演示验证工作。
根据冀华通航运-12补充合格审定工作统一安排,河北监管局成立演示验证工作小组,通过对运行各岗位进行现场观察、询问、查询资料、验证飞行等方式从各方面对冀华通航的运-12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确认,包括航空器适航性、人员资格、手册和文件的配备、飞机放行、资料的收集、提供和保存、飞行定位能力、机组操作程序等内容。
经审定,验证组认为冀华通航运-12机型在飞机适航资格、运行程序、训练大纲及相关手册等方面均符合规章要求,已具备实施运行的能力,演示验证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