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广西监管局按照监察计划要求,对南航广西分公司开展了一次航空器适航放行证明绩效监察。监管局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检查;一是现场查阅了公司关于航空器适航放行签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检查了公司机务维修放行人员的授权文件;二是随机抽查了1架航空器的飞行记录本,检查了放行签署的规范性;三是详细了解了公司关于整机放行人员的资格管理、培训和复训及考核的相关要求,并现场查阅了部分放行人员的复训记录;四是现场随机抽查了航线维修车间存放的部分航线维修工作单卡。从检查结果看公司航空器适航放行证明的签署及使用基本满足规章要求。
监管局结合检查情况对公司提出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航空器适航放行的重要性,在签署放行前一定要完成规定的维修工作,确认航空器满足适航标准;二是要按照公司经局方批准的《维修培训大纲》要求做好放行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复训工作,确保放行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机型的放行标准;三是要做好适航放行记录的保存,确保放行记录存储安全;四是要合理安排放行人员工作,避免疲劳作业,诱发人为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