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指示精神,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2008年继续开展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以“安康杯”竞赛为载体,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文化建设、职工安全健康培训教育。以煤矿、建筑、交通等高危行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以开展各种安全文化活动为手段,吸引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和职工参加到活动中来,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和素质,增加安全健康知识,掌握安全健康技能,提高杜绝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二)总体目标。2008年要实现“两个提高”,即不断提高管理者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两个为零”,即实现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八个加强”,即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工会群众监督,加强安全健康经费投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加强职工安全健康教育,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加强竞赛互查力度。通过实现总体目标,力争2008年伤亡事故有所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全国各类企事业单位中3000万名以上的职工接受安全健康教育,其中1000万以上的农民工接受基本的安全健康知识义务教育。 二、竞赛主题、参赛范围、活动方式和内容 (一)竞赛主题。提高安全健康整体素质,实现安全健康科学发展。 (二)参赛范围。各类企事业单位。 (三)活动方式。面向基层社区、企业、生产一线,举全社会之力,充分整合社会资源,争取社会支持,开展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四)活动内容。广泛开展“十个一”活动;全面推行“一法三卡”的实际应用;加强社区“安康杯”竞赛活动力度;加强班组安全建设;继续开展“全国职工安全、健康(卫生)、消防知识培训和普及教育活动”;举办安全督导师和督导员培训;开展各种安全文化活动。在活动中要做到职工广泛参加与提高安全健康知识水平相结合,掌握安全健康知识与生产实际运用相结合。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领导。各地和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竞赛活动的领导,提倡主管安全生产行政一把手亲自抓,做到有专人负责,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 (二)部署动员。活动由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统一领导,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地、产业、企业联合会、大集团(省部级)和企业“安康杯”竞赛组委会负责各自的组织发动等具体工作。同时要做好2008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部署,制定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案,加大“安康杯”竞赛活动开展力度,加强高危行业、社区、非公有制及农民工聚集行业的企业参赛力度,发动更多的企事业单位、班组和职工参加到活动中来。2008年,力争在现有基础上,实现参赛企业和参赛职工数分别增长10%、企业班组100%参赛的目标。 (三)组织报名。为发挥各地、产业、企业联合会、大集团公司(省部级)等各方组织参加全国“安康杯”竞赛的积极性,扩大参赛范围,各企事业单位报名参加全国“安康杯”竞赛可按属地关系、行业系统关系、企业联合会关系、大集团(省部级)隶属关系之一报名参加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但不能重复报名参加。请以上竞赛组织单位办公室于2008年4月底前,将报名参加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企业数和职工人数(或明细)上报到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E-mail:wxtt@263.net,传真:010-68591842),参赛明细可于2008年10月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参赛企业也可登陆全国“安康杯”竞赛网站直接报名,网址是:www.qgakbjs.com.cn,未报名和逾期报名的不能参加2008年度全国“安康杯”竞赛评比表彰。 (四)检查考核和指导。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和各地区、行业、企业联合会、大集团(省部级)“安康杯”竞赛组委会要及时对各地及企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检查以互检方式为主。各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要深入基层了解开展竞赛活动情况,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解决遇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继续开展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省(区、市)间、行业系统间的互查和抽查。 (五)总结交流与表彰。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总结、宣传推广“安康杯”竞赛单位的先进经验。经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考核,对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参赛单位(在考核成绩95分以上的单位中选拔),授予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称号;对在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组,授予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称号;对组织“安康杯”竞赛工作成绩突出的市以上“安康杯”竞赛组委会、政府有关部门、总工会和大型企业集团,授予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称号;对在组织开展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授予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优秀组织者称号;在连续5年以上获得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称号的单位中,评出十家特别优秀的单位,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各地、产业、企业联合会、大集团(省部级)和企业“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应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的信息交流,及时将本地区、本系统、本企业的“安康杯”竞赛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报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中华全国总工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0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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