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航局印发《智慧民航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总体部署,科学评估智慧民航建设进展和成效,充分发挥指标体系的导向和规范作用,引导各主体更加注重智慧民航建设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指标体系》围绕《智慧民航建设路线图》的总体架构和场景视点,按照战略性和导向性相结合、系统性和典型性相结合、可测性和可比性相结合、稳定性和时效性相结合等原则,构建形成由9个一级指标、24个评价要素、38个评价指标组成的“9+24+38”指标体系。其中,一级指标聚焦智慧出行、智慧空管、智慧机场、智慧监管四个抓手,注重产业协同,强化改革创新、科技创新、基础保障三大支撑,突出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流程创新、技术创新带来的综合成效,分别为智慧出行、智慧空管、智慧机场、智慧监管、产业协同、改革创新、科技创新、基础保障和综合成效。每个一级指标围绕对应的场景视点,划分若干评价要素,每个评价要素设置若干评价指标。
《指标体系》适用于评价行业整体和千万级机场,航空公司、空管系统、中小机场、通用航空也可参照并研究制定本领域、本专业的指标体系。《指标体系》还明确了各项指标的权重和评价方法。
民航局发展计划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民航局将从构建评价工作机制、完善数据采集工作、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构建评估调整机制等方面推动《指标体系》更好实施,依据《指标体系》组织相关单位做好智慧民航建设行业整体评价工作,并鼓励各地区、各单位先行开展自评工作。同时,在评价过程中,民航局将向各地区、各领域征集智慧民航建设的优秀案例和最佳实践,提炼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为各单位高质量推进智慧民航建设提供借鉴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