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民航局召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宣贯会议。民航局副局长董志毅参加会议并强调,民航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民航局党组有关要求,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推进民航法治政府建设。民航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公务员认真学习掌握《行政处罚法》的新精神、新规定,指导、督促全体监察员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工作,进一步提升民航执法工作质效,不断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民航高质量发展、建设民航强国贡献力量。
围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董志毅表示,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维护正常行政管理秩序、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民航行业管理、促进民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新法修订是与时俱进完善我国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为推进民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契机,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行政处罚对行业监管的重要支撑作用。对于此次《行政处罚法》的修订,要给予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
董志毅指出,民航各级行政机关、全体公务员,都要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核心内容,学习掌握关于丰富处罚种类、强化处罚力度、体现处罚温度、规范处罚程序、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规定,从而进一步规范民航行政处罚工作,提升行业执法水平,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行业治理能力。
董志毅要求,在实践中进一步做好民航行政处罚工作。一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确保作出的行政决定于法有据、程序正当,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二要抓紧修订民航行政处罚相关规定。在开展《民用航空处罚实施办法》修订工作时,使其与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同步优化,确保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对其进行全面完善,根据民航惩戒违法行为的实践需要,逐一细化落实新法有关规定;全面梳理现行民航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其中有关法律责任条款,实现与新法的转化衔接。三要切实加强对民航行政处罚工作的统一指导。在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过程中,通过典型案例的方式加强指导,促进行业执法标准和处罚尺度更加统一,增强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同推进监管审计、监管自查统筹考虑,协调推进。
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一级巡视员张桂龙对《行政处罚法》作了详细解读。民航局机关公务员,民航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领导同志及全体监察员在主、分会场参加会议。
据了解,《行政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