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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机场发展用地规模获优先核定权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07-08-08 11:02

    对武汉机场的发展用地规模,湖北省、武汉市以及黄陂区人民政府将纳入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在核定土地时予以优先核定。湖北省政府办公厅8月3日发出通知,明确了这些支持武汉进行国家航空运输综合改革试点的各项政策。据悉,这些政策从8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暂定为5年。
    通知要求,省、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武汉机场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保障其合理用地需求;与航空运输相关的建设项目确需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在武汉市范围内调剂补划,占用耕地的补充指标,可在全省范围内调剂落实,耕地开垦费标准可按下限确定。   

    同时,武汉机场扩建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含试运行)5年内,每年以上年实际入库数为基数,上缴的新增税收(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属省、市留成部分,按核定金额分别由省、市财政列入支出预算,全额补贴湖北机场集团公司用于机场建设和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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