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第222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遥控驾驶航空器系统(RPAS)的系列附件修订,包括:附件8《航空器适航性》第108 次修订、附件10《航空电信》第V卷《航空无线电频谱的使用》第90 次修订、附件1《人员执照的颁发》第177次修订和附件2《空中规则》第47次修订。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附件10《航空电信》新卷第VI卷《与遥控驾驶航空器系统C2 链路有关的通信系统和程序》。
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涉及如下内容:1、关于遥控驾驶飞机、遥控驾驶直升机、遥控驾驶站(RPS)和C2 链路、遥控驾驶航空器适航证模板的要求,包括对有关定义、术语和交叉引用的修改,以及专门适用上述内容的具体标准和建议措施;2、关于分配给支持遥控驾驶航空器系统(RPAS)运行的C2 链路的频段的标准和建议措施;3、增加介绍通用和技术中立的遥控驾驶航空器系统(RPAS)C2 链路的标准和建议措施的专门新卷;4、为与上述修订保持一致而对附件1《人员执照的颁发》、附件2《空中规则》有关内容进行的相应修订。
上述系列修订均将于2021年7月生效,并于2026年11月正式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