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2日,第219届理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附件1《人员执照的颁发》第176次修订。
本次修订与《空中航行服务程序-培训》(PANS-TRG, Doc 9868号文件)第5次修订保持一致,涉及修订、新定义、飞行运行员/飞行签派员相关规定的更新、引入空中交通管制在职培训教员的相关规定、修订动力升空器的规定,以及对现有规定做小幅度更新。
本次修订将于2020年7月1日生效,于 2020年11月5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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