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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航组织关于携带个人电子设备的建议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17-04-05 13:43

  2017年3月21日,美、英等国根据航空安保风险现状,决定进一步采取加强航空安保的措施,针对自一些特定风险国家机场始发直达美、英的航班,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大于手机的个人电子设备登机,包括便携电脑、电子书阅读器、平板电脑、相机、便携DVD播放器、电子游戏机、便携打印机和扫描仪等,这些个人电子设备可以托运。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7《航空安保》规定,乘客及所有行李必须经过安检,各国有责任审查民航威胁等级并调整相关航空安保规定。

  国际民航组织对于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也有规定。

  锂电池供电的便携式电子设备会引发危险放热,导致火灾。美、英等国新的安保措施,将大量增加货舱中锂电池供电的便携式电子设备数量。《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8《危险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及指导手册《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未禁止托运行李中载运便携式电子设备,但建议在客舱中携带此类设备,以便在出现情况时可立即采取缓解措施。

  寻求航空安全和安保方式之间的有效平衡始终是全球航空的优先事项。国际民航组织将继续与各国航空安全和安保部门在载运危险品(包括在交运行李中含锂电池的电子装置)方面进行合作,以支持安全、有效的航空运输系统。

  国际民航组织鼓励各国向运营人强调,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时考虑上述新情况,并建议运营人采取下列措施:

  一、向旅客明确说明:1,设备必须完全关闭(不在睡眠或休眠模式),要有保护性包装,以防止损坏或意外启动。可使用硬质手提箱或缓冲材料(例如衣服)防止设备移动;2,目前禁止在托运行李中载运备用电池、充电宝和便携式电子吸烟装置(如电子香烟、个人雾化器)。如采取新措施禁止携带这些物品进入客舱,应告知旅客,托运或随身行李都不能携带这些物品。

  二、运营人应制定适当程序,返还或处置没收旅客的设备。

  三、运营人应协助旅客在办理登机手续处或登机口区域,安全包装便携式电子设备,例如提供坚固、硬质包装和缓冲材料。

  四、运营人做安全风险评估时,应考虑到锂电池供电的设备之间、锂电子供电的设备与货物和旅客行李中其他危险品紧密相邻,造成密度增高的情况。相应的缓解措施有:分散放置行李和货物,防止便携式电子设备在货舱中集中在一个位置;对任何单一的集装箱或散装货舱中便携式电子设备实行数量限制;采取措施防止存放行李和货物移动。

  五、运营人应向代码共享和联盟合作伙伴提供信息,确保为中转旅客提供适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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