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2日,国际民航组织第207届理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5《航空情报服务》第39次修订案,涉及在航行资料汇编(AIP)中公布有关跑道端安全区(RESA)和拦阻系统的情报、航路航向使用限制、使用增强型全球报告格式进行跑道表面状况评估和报告、基于性能的通信和监视(PBCS)以及卫星话音通信(SATVOICE)。
关于在航行资料汇编中公布有关跑道端安全区和拦阻系统的情报的修订,是由于对附件14 《机场》第I卷《机场设计和运行》的第11-A次修订包括了与跑道端安全区部分相关的拦阻系统新的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从监管和运行角度看,在航行资料汇编中公布有关跑道端安全区和拦阻系统的情报对安全有益。
关于航路航向使用限制的修订,是由于国际民航组织有关航路航向使用限制规定中相互冲突的信息,已导致无法在国家航行资料汇编中进行描述。对附件4《航图》、附件15和《航行情报服务手册》(Doc 8126号文件)的修订将解决这一问题。
关于使用增强型全球报告格式进行跑道表面状况评估和报告的修订,是由于跑道道面情况导致了很多安全事件,而国际民航组织一些现行条款和指导材料规定的评估和报告方法在精确度和及时性方面存在缺点。全球报告格式旨在以标准化的方式报告跑道道面情况,使飞行机组能够准确确定飞机起飞和着陆的性能,从而在全球范围内减少滑出跑道事故或事故征候。
对基于性能的通信和监视的修订,是根据附件11《空中交通服务》中关于制定所需通信性能和所需监视性能规范的、针对基于性能的通信和监视的规定进行的相应修订。该修订确保所需通信性能和所需监视性能规范列在各国航行资料汇编中的标准化格式中。
关于卫星话音通信的修订,是为实现《全球空中航行计划》(Doc 9750号文件)所设想的卫星话音通信的预期效益并确保从高频话音到卫星话音通信的适当过渡,实现卫星话音通信服务、航空器卫星话音通信能力和使用在全球的统一,以用于空中交通服务通信。修订包括关于在航行资料汇编中纳入卫星话音通信号码的规定,便于飞行运行人员获取。
国际民航组织为各国实施附件15的修订提供了下列流程建议:
关于在航行资料汇编中公布有关跑道端安全区和拦阻系统的情报,第一,确定将经修改的国际民航组织的各项规定纳入国家规章所需的规则制定过程;第二,制定实施计划,参考经修改的国际民航组织的各项规定;第三,起草对国家规章的修改和遵守措施;第四,通过国家规章和遵守措施;第五,向国际民航组织申报差异;第六,在航行资料汇编中公布重大差异;第七,向受影响的机场通知关于额外情报的要求;第八,由国家授权的航空情报服务部门编制修订后的航行资料汇编模板;第九,根据附件15第2.1.5的要求更新机场和航空情报服务部门之间的正式协议。
关于航路航向使用限制,第一,确定将经修改的国际民航组织的各项规定纳入国家规章所需的规则制定过程;第二,制定国家实施计划,参考经修改的国际民航组织的各项规定;第三, 起草对国家规章的修改和遵守措施;第四,通过国家规章和遵守措施;第五,向国际民航组织申报差异;第六,在航行资料汇编中公布重大差异;第七,根据附件15第2.1.5的要求确定拟纳入航行资料汇编中的情报的发报人并更新机场和航空情报服务部门之间的正式协议;第八,由国家授权的航空情报服务部门编制修订后的航行资料汇编模板。
关于使用增强型全球报告格式进行跑道表面状况评估和报告,第一,确定将经修改的国际民航组织的各项规定纳入国家规章所需的规则制定过程;第二,制定国家实施计划,参考经修改的国际民航组织的各项规定;第三,起草对国家规章的修改和遵守措施;第四,正式通过国家规章和遵守措施;第五,向国际民航组织申报差异;第六,在航行资料汇编中公布重大差异;第七,向受影响的机场通知关于额外情报的要求;第八,事先向航行通告用户通知跑道道面情况报告方面即将发生的改动;第九,由国家授权的航空情报服务部门对用于将航行通告线路上的雪情通告格式化的软件模板进行修订;第十,根据附件15第2.1.5的要求更新机场和航空情报服务部门之间的正式协议。
关于基于性能的通信和监视以及卫星话音通信,第一,确定将经修改的国际民航组织的各项规定纳入国家规章所需的规则制定过程;第二,制定国家实施计划,参考经修改的国际民航组织的各项规定;第三,起草对国家规章的修改和遵守措施;第四,通过国家规章和遵守措施;第五,向国际民航组织申报差异;第六,在航行资料汇编中公布重大差异;第七,根据附件15第2.1.5的要求确定拟纳入航行资料汇编中的情报的发报人并更新机场和航空情报服务部门之间的正式协议;第八,由国家授权的航空情报服务部门编制修订后的航行资料汇编模板。
国际民航组织将于2016年10月至11月更新《航行情报服务手册》(Doc 8126号文件)、《基于性能的通信和监视手册》(Doc 9869号文件),并编制《卫星话音运行手册》(Doc 10038号文件),以提供适当指导。
国际民航组织还将根据本次附件15的修订内容修订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计划持续监测做法关于空中航行服务领域的访谈问题,以评估国家有效实施。
本次对附件15《航空情报服务》的第39次修订,生效日期为2016年7月11日,其中航路航向使用限制、基于性能的通信和监视、卫星话音通信和关于在航行资料汇编中公布关于跑道端安全区和制动系统的情报的相应修订,适用日期为2016年11月10日,使用增强型全球报告格式进行跑道表面状况评估和报告的适用日期为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