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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航组织修订国际标准-国际空中航行气象服务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16-02-23 08:39

  2016年2月22日,国际民航组织第207届理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3《国际空中航行气象服务》第77次修订案。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关于航空气象部分的修订,引入了一系列航空气象产品的数字交换,作为构建支持全球空中交通管理的未来全系统信息管理(SWIM)环境气象部分的前期步骤。该修订还将更多飞行高度层和气象参数引入世界区域预报系统。经改进的世界区域预报系统信息将增强用户的态势感知,并进一步帮助规避危险气象条件。更灵活的交换和使用数字气象情报将进一步増强运行环境中有关安全数据的显示。

  关于使用评估和报告跑道道面情况的全球报告格式的修订,是由于跑道道面情况导致了很多安全事件,而国际民航组织一些现行条款和指导材料规定的评估和报告方法在精确度和及时性方面存在缺点。全球报告格式是采用标准化的方式报告跑道道面情况,使飞行机组能够准确确定飞机起飞和着陆的性能,从而在全球范围内减少滑出跑道事故或事故征候。

  国际民航组织为各国实施此次修订提供了流程建议:

  第一,确定将经修改的国际民航组织规定纳入本国规章制定程序;

  第二,制定国家实施计划,参考修改后的国际民航组织规定;

  第三,起草对国家规章的修改和遵守方式;

  第四,通过国家规章和遵守措施;

  第五,向国际民航组织申报差异;

  第六,为以数字格式发送气象常规天气报告或航空特殊天气报告、终端机场气象预报、重要气象情报、飞行员气象情报、火山灰通报和热带气旋通报设计软件修改;

  第七,为获取和利用以数字格式提供的信息,由服务提供商和用户设计软件修改;

  第八,由服务提供商和用户设计软件修改,以获取和利用额外的世界区域预报系统预报飞行高度层和关于积雨云、结冰和湍流的信息;

  第九,培训运行人员提供和使用新信息;

  第十,为在国家范围内交换数字信息以及作为全球交换的一部分根据地区要求,对软件编码、解码和通信基础设施进行测试;

  第十一,软件改动运行验收。

  国际民航组织将于2016年10月更新《航空气象实践手册》(Doc 8896号文件)和《航空气象情报数字交换手册》(Doc 10003号文件),世界气象组织将于2016年5月更新《电码手册》(世界气象组织出版物第306号)及相关辅助文件,以提供适当指导。

  对附件3的第77次修订生效日期为2016年7月11日,有关航空气象修订适用日期为2016年11月10日,使用评估和报告跑道道面情况的全球报告格式的修订适用日期为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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