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0日,国际民航组织第205届理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秘书长关于航空志愿者方案的报告。
航空志愿者方案,是国际民航组织“不让任何国家掉队”倡议的组成部分,旨在充分发挥航空专业人士,特别是从国际民航组织退休或在前5年内任期届满的P4以上职员的作用,在短期内(通常不超过1个月)履行与其专业领域相关的指定任务,包括能力建设、业务咨询、评估民航系统的需要、审查或编制文件、举办讲习班、研讨会和非认证的在职培训等,协助各国解决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国际民航组织不会指派志愿者执行执照颁发、认证、批准或监测任务。根据每次任务要求,志愿者可能在家或前往国际民航组织总部、地区办事处或受援国工作,每次任务薪酬将设定在象征性的1美元,但差旅、津贴以及履行职责可能需要的保险需要各方捐款或受援国提供,而办公场所、工作设施、秘书支持、当地交通和任务期间为履行职责需要的其他设施等,则由受援国提供。志愿者在受援国享有国际民航组织专家的特权和豁免。任务完成后,志愿者应向国际民航组织提供一份详细报告供审查并最终提交给受援国。受援国还要对志愿者所做工作提交反馈意见。
国际民航组织将为此设立航空志愿者自愿基金,接受各方捐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