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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航组织关于安保和简化手续标准和建议措施的工作进展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14-01-22 08:31

    2014年1月20日,国际民航组织航空运输局局长布巴卡·迪博先生向理事会和空中航行委员会介绍了关于航空安保和简化手续的标准和建议措施工作进展。
    2012年国际民航组织航空安保高官会决议和宣言、2013年第38届国际民航组织大会决议,确定了加强航空安保框架的全球战略,包括增强全球航空安保、简化手续以及边境控制等内容。为此,国际民航组织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的工作重点,一方面是削减全球航空非法干扰事件数量,确保采取针对非法干扰事件发生后的适当反应措施,减少航空安保和边境控制方面存在的风险,另一方面是提高边境控制管理和机场管控各环节的放行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延误,促进全球旅游、贸易和经济发展。
    一、关于航空安保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7-《安保》于1974年3月制定,包括了7条国际标准和18条建议措施,此后经13次修改,例如1985年增加了旅客客舱行李一致性核对、1992年增加了航空器安保检查、1996年增加了安保人员背景调查、2002年增加了驾驶舱安保和客航行李100%屏检、2006年引入风险评估概念、2011年增加了供应链安保和互联网安保、2013年增加了内部威胁和高风险货物等,形成了现在第9版附件17-《安保》以及相关指导材料。
    在附件17的修订工作中,1986年成立的航空安保专家组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航空安保专家组成员来自27个国家,下设附件17工作组、威胁和风险工作组、航空安保技术工作组、航空货运安保工作组、航空安保培训工作组、指导材料工作组、下一代安检工作组等7个工作小组。2014年3月,航空安保工作组将召开第25次会议,研究提交附件17的第14次修订方案。
    附件17的第14次修订主要涉及机场陆侧安保,包括增加关于“不可预测性”的定义、航空货邮安保的新标准以及关于国际合作、机场陆侧安保、安保意识培训、外部安保服务提供者的监督、关键信息技术的安保等,在征求各成员国意见过程中,大多数表示支持。第14次修订方案将在2014年3月提交第201届理事会会议审议,2014年11月开始适用。
    二、关于简化手续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9-《简化手续》于1949年9月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规定制定,后经24次修订,例如第22次关于通过航空途径传染疾病、旅客信息预报、因不可抗力导致旅客滞留机场后的措施等修订,第23次关于公共卫生使用的查找旅客卡的修订,第24次关于为运输残疾人提供便利、航空货物简化手续、旅行证件颁发过程的安全性、在机场查验旅行证件、预报旅客资料和旅客姓名记录的使用以及不能获准入境者和被驱逐者的遣返等修订,形成了现在第13版附件9-《简化手续》。
    国际民航组织将于2015年5月召开第8次简化手续专家组会议,讨论附件9的第25次修订,主要内容涉及航空事故遇难者、自动边境控制、无人陪伴的未成年人、货运便利手续等。第25次修订方案将提交2016年初的第207届理事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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