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于2013年2月25日审议通过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新的附件《安全管理》后,对相关附件进行了相应修订。理事会于2013年2月25日审议通过了附件1-《人员执照的颁发》的第171次修订。
修订提案将附件1现有纲要性安全管理规定移植到新附件19-《安全管理》中,从而整合这类规定,有利于各国实施进一步强化航空安全所必需的相关措施,协助各国和航空服务提供方分别建立国家安全方案和安全管理体系。修订提案中含有附件1对附件19关于适用于批准的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规定的参照条款。把现有安全管理诸项规定整合成单一的附件,将消除其他附件中当前存在的标准和建议措施的重复。
本次修订将于2013年11月14日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