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际民航组织第37届大会要求国际民航组织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计划向持续监测做法发展,并纳入安全风险因素分析,以评估各国的监督能力,确保各国按照国际民航组织标准和建议措施制定国内法规。持续监测做法采用使用安全风险管理和安全保证概念的安全管理原则。
持续监测做法于2013年1月正式全面实施,并自2011年开始进行为期两年的过渡,使国际民航组织和各国能够逐步按照新方法的要求采取行动。为此,国际民航组织制定了过渡期工作计划:
一、制定交流、相关文件和联机框架
国际民航组织已制定出一份交流和宣传战略,向各国和利益攸关方提供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计划持续监测做法的信息,听取各方对文件和工具的意见。
国际民航组织发行了新版《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计划的持续监测手册》(Doc9735号文件),纳入了持续监测做法的指导。《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计划的持续监测手册》是支持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计划的主要参考文件,提供了使用持续监测做法的概念和方法、管理和开展计划活动的信息和指导,并概述了确保按照系统、统一和客观方式开展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计划持续监测做法的标准化流程和程序。
国际民航组织起草了管理国际民航组织和各成员国持续监测做法活动关系的通用谅解备忘录。截至2012年8月31日,共有169个国家签署谅解备忘录以便开展持续监测做法活动。
国际民航组织建立了联络各国的国家持续监测协调人网络,开发了基于计算机的培训,使各国持续监测协调人熟悉持续监测做法的相关方面。截至 2012年8月31日,102个国家已提名国家持续监测协调人。各国提名的持续监测协调人可在线访问持续监测做法,包括教程和免费获得持续监测做法基于计算机的培训。
国际民航组织设计并开发了持续监测做法网上互动框架和一个中央数据库,妥善管理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计划收集的数据。重新设计的工具包括:国家航空活动问卷(SAAQs);通过电子通报差异(EFOD)系统提交的遵守情况检查单(CCS);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计划持续监测做法协议问卷(PQS);国家纠正行动计划(CAP);强制性信息要求(MIRs);自我评估列表。
国际民航组织在加密网站向各国提供持续监测做法生成的与安全监督相关的所有信息。国际民航组织还将继续加强公共网站建设,允许公众访问某些与安全相关的信息。
第二,完善持续监测做法的质量管理系统。
国际民航组织扩大了现行质量管理系统和相关流程和机制的范围,使之包括控制、记录监测和改进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计划的程序、过程和机制,确保根据规定和要求开展持续监测做法活动,并重新进行了ISO9001:2008 标准认证。
国际民航组织还定期征求各国、利益相关方及审计员对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计划持续监测做法活动的意见和反馈,致力于维持和提高持续监测做法各个方面的质量和效益。
第三,开展培训活动。
国际民航组织对总部和地区办事处的所有有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使其有资格担任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计划的审计员或课题专家来开展国际民航组织协调的核实访问。
国际民航组织为各国国家工作人员制定和提供基于计算机熟悉课程培训,使各国国家工作人员熟悉持续监测做法和活动。截至 2012年8月31日,来自41个国家和4个国际组织的96名人员参加了熟悉课程培训。
国际民航组织为借调审计员及专家制定和提供基于计算机的培训,使各国和认可的国际组织的合格航空专家准备执行国际民航组织的持续监测做法活动,包括国际民航组织协调的核实访问和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计划的审计。截至 2012年8月31日,来自23个国家和4个国际组织的70名人员参加了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计划审计员或国际民航组织协调的核实访问专家的培训。
国际民航组织还准备了培训材料并举办了持续监测做法地区研讨会,协助各国做好持续监测做法的准备。
第四,各国持续监测做法的现场活动。
国际民航组织在有关国家开展核实访问,评估有关国家解决先前的调查结果和建议的进展,包括重大安全关切采取纠正行动的进程,以确定安全缺陷是否获得圆满解决。2011年至2012年过渡期,国际民航组织将完成30次国际民航组织协调的核实访问。
国际民航组织在相关国家开展全面系统方法审计,通过对有效实施国际民航组织与安全相关的所有标准和建议措施、相关程序、指导材料和最佳安全做法进行评估,确定国家安全监督的能力。截至 2012年8月31日,国际民航组织已开展了182次全面系统方法审计(包括过渡到持续监测做法之前的普遍安全监督审计计划的审计周期)。
第五,与相关机构合作。
国际民航组织与欧洲委员会、欧洲航空安全局、欧洲空中航行安全组织、州际间航空委员会、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国际机场理事会、民用空中航行服务组织、飞行安全基金会等有关合作伙伴签署合作协议,促进共享安全信息的协调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