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际民航组织航行委员会初步审议了导航系统专家组(NSP)的全体工作组对附件10 —《航空电信》第I 卷 —《无线电助航设备》关于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的标准和建议措施(SARPs)制定的修订提案。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更改了星基增强系统(SBAS)接收信号强度规定。由于新的导航卫星的加入,目前SBAS频段相互干扰程度加强,需要提高SBAS接收信号强度,增强抗干扰能力;
2)引入两个新的星基增强系统(SBAS)服务提供者代码。全球定位系统辅助增强导航(GAGAN)系统和微分校正与监控系统(SDCM);
3)更改最后进近阶段数据块中跑道号编码,以便于在直升机机场实施星基导航运行;
4)修改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天线增益规定。由于目前的相关规定难于实现,修改后将提供其可行性。
此次修订将由国际民航组织秘书处发出国家级信函征询各成员国及国际组织的意见,考虑到此次修订将对我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产生的影响,建议民航局有关部门与国家有关单位协调,研究相关修订的可能影响,并及时答复国家级信函。此次对附件10 第I 卷拟议的修订预计于2012年11月15日开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