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局下发《行业监管责任制实施办法》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08-03-11 11:48
为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责任意识,加深对行业监管责任深刻内涵的理解,提升行业监管效能,着力从系统上解决安全问题,促进安全长效机制的建立,中南地区管理局日前下发了《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行业监管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这是民航业内首个以规范民航地区管理局各级监管主体的行业监管责任,以“建立行业监管责任体系”为主要目的的规范性文件。
据悉,《实施办法》是中南局积极落实民航总局提出“四严要求”,落实企业、政府“两个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落实民航总局《关于解决当前安全突出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配套措施。同时强化“谁审核,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行业监管责任意识。该“实施办法”分6章,比较科学的界定了“监管主体、实施机构、责任划分、行业监管责任制度建设、责任追究”等内容,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中南管理局在总结前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抗冰雪、保安全”有关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安全形势,向各监管办和机关各部门提出明确要求。一要严格监管,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二要落实监察计划,各监管办主要精力放在一线监管,保证每月一线监管时间不少于15天,要注重监管实效,善于发现问题,尤其是容易发生安全问题的系统和部门;三是管理局机关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本部门本系统容易产生问题的环节和部位,主动加强督促检查,通过现场蹲点、参与监管办一线监察等形式,切实掌握本系统的安全运行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