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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监管办开展现场监管取得初步成效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07-12-17 15:09

    为提高监管效能,创新监管方法,2007年年初,黑龙江监管办结合监管工作实际,积极深入探索,提出了“一个办法,两个转变,三个目标” 的监管工作新思路,并贯穿全年的监察工作。经过一年来的实践,黑龙江监管办应用行动学习法开展了停机坪适航维修、特种货物运输、飞机加油作业、客舱安全、机坪行车等现场监察,监察范围涵盖航空安全各个领域。截至到12月份,黑龙江监管办应用行动学习法开展现场监察16次,发现问题8个,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实施行政警告处罚1起。应用行动学习法开展现场监察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确保监察工作扎实有效,黑龙江监管办在应用行动学习法开展现场监察工作时始终注意做到两个结合,即:与年度监察大纲相结合、与日常监察工作重点相结合。为推动民航总局《关于解决当前安全突出问题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黑龙江监管办组织飞标处、适航处、综合处监察员组成行动学习小组,应用行动学习法对南航黑龙江分公司飞行人员的执勤时间开展了现场监察。发现南航黑龙江分公司部分乘务员在连续7个日历日内的休息期不符合CCAR-121-R第121.495条规定,立即给予了行政警告处罚,下发了《民用航空当场处罚决定书》。为做好冬季飞行安全监管,适航处、机场处和空防处监察员组成行动学习小组,就“飞机除防冰管理”、“航线工作单卡管理”两个项目开展了适航维修监察。在实施RVSM期间,航务处、空管办、机场处等监察员组成行动学习小组,对南航黑龙江分公司运行控制工作进行了现场监察,依据RVSM运行监察单检查了放行签派员的各项工作,查看了公司签派员训练记录,并对部分签派员训练记录不全等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

    在行动学习小组中,监察员们依靠团队活跃的思维,打破固有的监察模式,通过设定监察课题,建立行动小组,开展理论培训,进行现场监察等一系列横向监管活动,实现了跨专业监管、开放式监察。进一步加强了监察员之间的业务交流,丰富了监管手段,拓展了监察思路,提高了业务素质。同时也解决了制约监管工作的一些瓶颈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人情风”对监察工作造成的困扰,有效缓解了监察人员短缺的问题,为培养复合型、一专多能的高素质监察员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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