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8号)及民航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民航专业工程设施隐患排查工作安排的意见》(民航办函[2007]48号)的精神,以及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的总体部署,安徽监管办于近期完成了辖区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为切实落实此次隐患排查工作,监管办下发了专题通知,要求安徽民航机场集团公司、民航空管安徽分局、中国航油安徽分公司等重点排查单位进行自查,自查主要针对航站楼、飞行区基础设施、航管楼、供油设施设备等民航重大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监管办结合实际进行了核查。通过检查发现,上述民航基础设施设备产权明晰、维护保养较好、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监管办将排查结果向华东管理局进行了专题报告,并向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