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江苏监管办认真贯彻落实民航总局年中工作会议精神和日前下发的有关解决当前安全突出问题的若干意见,针对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运行状况,结合日常安全监管中发现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系列措施。
对航空公司的监管措施有:对湿租或拟湿租飞机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通用航空公司拟湿租国外飞机的申请暂不予受理;对飞行机组人机比和空保人员人机比进行严格监管,对不能满足人机比的机型日利用率加强监控和检查;对航空公司航务代理协议进行检查,对航空公司确保双向通信进行持续监察;对执行飞行任务的机组飞行时间按限制规定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实施对机长的技术检查,对“三新”人员的训练质量实行100%把关;对航空公司外借飞行、机务、签派人员从事生产运行的,签订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并报监管办备案。
在对机场安全监管方面,江苏监管办对机场机坪秩序管理的状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机坪运行矛盾比较突出的机场,督促其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加大对各单位安全投入现状检查力度,特别是机场在安全上的投入。对维修单位的航线维修及航材购置加大监察力度。在行政执法业务建设上,江苏监管办建立了每周监管业务办公会议制度,对报监管办初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各处室合议、会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