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监管办按照监察计划,结合总局明传电报[2007]1962号精神,对大连机场货运公司和南航大连分公司货运公司的货物安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有:货物待装监管区安全保卫方案、查验托运人有效身份证件、仪器检查、存放时间、货物待装监管区内货物存放和管理、清舱等共计二十项。此次检查采取暗访、抽查和现场提问三种方式进行,从检查情况看,大连机场货运公司和南航大连分公司货运公司已将总局明传电报[2007]1962号“六条措施”的相关内容传达落实到位,营业员能够按照《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安全保卫规则》严格查验发货人的身份证件,货物待装监管区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进入待装监管区的工作人员及物品和车辆必须凭通行证件并接受安全检查,货物待装监管区在控制区以外的,由专人押运。安全检查设备齐全,货物安检非常严格,开包检查率在30%以上。安全检查人员数量符合《民用机场航空安检人员定员定额标准》,持有中级以上安全检查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占总数的70%以上,货检工作记录、货物存放时间记录、设备保养记录等台帐齐全。
大连监管办要求辖区货物安检各部门继续加大货物安检工作力度,严格安检操作程序,全力确保航空安全。监管办将对辖区货物安检情况做持续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