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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民航总局令172号和175号宣贯会议在沈召开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07-06-26 15:15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设备开放、运行管理规则》(总局令第172号)和《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总局令第175号)已于2007年5月1日正式施行。为做好两部规章的实施工作,确保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设备的安全运行,东北空管近日在沈阳召开了东北地区民航总局令第172号和第175号宣贯会,东北空管局常务副局长赵凡、通信导航处以及来自东北地区各空管中心(站)、机场集团公司、机场集团分公司的代表共计26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局通信导航处罗晓宁处长主持,会上,通信导航处对《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设备开放、运行管理规则》(总局令第172号)和《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总局令第175号)进行了宣贯,介绍了导航业务工作指南,详细讲解了空管设备开放、运行工作程序及流程,与会代表就今后空管设备运行管理工作进行了研讨。

    最后,赵凡副局长做了总结讲话,对今后空管设备运行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要认真做好落实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学习172号令和175号令的内容, 把每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指派专人负责开展工作。

    二是各单位开展这项管理工作要切实做到责任到人,管理部门做到严格审批和管理的同时,也要做到严格监督和检查。

    三是尽快熟悉和掌握工作程序和流程,新的规则中有许多和以往的工作程序、流程不同的地方,各单位要尽快熟悉业务审批流程,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针对审批周期长,工作流程复杂情况,大家尽可能地要做到申报总局的材料要准确无误,缩短工作周期,尽可能减少设备关闭时间。

    四是要提高空管设备运行保障能力,避免或尽可能减少因设备故障的原因导致设备关闭而影响飞机的正常飞行。

    此次会议使各单位对172号令和175号令的内容和要求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今后如何开展空管设备开放、运行工作和电信人员执照管理工作有了初步认识,这是必对今后开展空管设备开放、运行工作和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李常纬  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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