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坚持处罚法定、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我司草拟了《民航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清单内所列违法行为,经民航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相对人按期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但要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现征求有关意见,请认真研究,于8月22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联系人电子邮箱。
联系人:张光复
电话:010-64091309
电子邮箱:gf_zhang@caac.gov.cn
附件:民航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
民航局政法司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