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整明确监视引导区域、最低监视引导高度的划设和校核程序,细化航图编绘要求,提升监视管制运行安全与效率,民航局空管办会同空管局修订编制了《最低监视引导高度规程》《民用机场最低监视引导高度图编绘规范》。
现就两部规范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研提意见,于2024年1月27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MVA规范反馈意见-单位名称/个人”为邮件主题发送至kgc@caac.gov.cn。为保证沟通顺畅,请在意见反馈表中载明联系人和有效联系方式。
民航局空管办
2023年12月29日
首页丨导航丨电脑版丨 移动客户端
版权所有:中国民用航空局
民航局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