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
为规范和指导航空运营人在航空器维修中使用合格的航材,我司制订了咨询通告《合格的航材》( AC-120-FS-058 R4), 现面向行业和公众征求意见。相关征求意见稿及意见反馈表可从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下载。
请各单位组织人员认真研究, 并于2023年6月26日前按表格格式反馈意见及建议至邮箱 maintenance@caac.gov.cn, 邮件标题标注为“合格的航材咨询通告反馈意见”。也欢迎任何个人反馈意见与建议。
请各管理局将本征求意见函转发辖区内维修单位。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