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民航大学、飞行学院、广州职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昆明理工大学:
为了完善CCAR-65 部法规体系,规范飞行签派员执照实践考试和执照颁发及管理工作,有效指导各级飞行签派员执照颁发及管理部门按程序实施该行政许可,我司组织编写了咨询通告《飞行签派员执照实践考试管理规定》《飞行签派员执照颁发及管理程序》,现面向社会和行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征求意见稿及意见反馈表可从民航局政府网站首页“意见征集”栏目下载,请于2022年10月29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yuliang@caac.gov.cn,电话:010-64091406。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