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国空中交通管理工作,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参照国际民航组织相关文件,结合运行实际,我办起草了《空中交通服务应急预案补充规范》《空中交通服务特殊情况处置补充规范》《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补充规定》《空中交通流量管理规范》《空中交通服务协调工作补充规范》《民用航空器受到潜在危险活动协调的补充规定》等6部规范性文件,现面向行业和公众征求意见。
请分别填写各《意见反馈表》,于2022年7月15日前反馈至邮箱kgc@caac.gov.cn,并注明邮件标题为“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民航局空管办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