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民航行政机关和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行为,我司组织质监总站编写了《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2020年7月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充分采纳吸收有关意见并修改完善了《办法》。根据《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2号)和行业实际,我司对《办法》又进一步完善修改后形成现《办法》,现向各相关单位再次征求意见。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并于2022年6月23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编写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办法》详见附件。
联系人:苗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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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5110159969
机 场 司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