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适航审定工作,落实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6《环境保护》第I卷“航空器噪声”关于民用航空器噪声标准相关要求,我司对《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CCAR-36)开展修订,组织编写了《关于修改<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CCAR-36)的决定》草案。现就该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可从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下载(http://www.caac.gov.cn/HDJL/YJZJ/)。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研究,按要求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附后),此外,任何个人对于该草案有意见与建议,也请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月29日前反馈至适航审定政策专用邮箱airworthinesspolicy@caac.gov.cn 。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