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斗三号卫星导航系统的投入使用,根据相关机载设备审定工作需要,按照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标准规定》(CCAR-37)有关规定,我司组织对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仅用作航空器追踪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DS)机载设备》(CTSO-2C604)进行了修订。现就该修订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按要求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此外,任何个人对于该草案有意见与建议,也请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请于2022年1月28日前将意见发至邮箱airworthinesspolicy@caac.gov.cn,并注明邮件标题为“CTSO-2C604a反馈意见”。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