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 CCAR-65部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合格审定工作,保证训练机构达到并保持规定的训练标准和训练质量,依据《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FS-R2),我司组织编写了《CCAR-65部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合格审定指南(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和行业公开征求意见。各单位可在民航局政府网站首页“意见征集”栏目下载征求意见稿和意见反馈表,请于2021年7月23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bh_wang@caac.gov.cn,电话:010-64091408。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