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统一数据传输标准和规范,实现低空飞行服务国家信息系统、区域信息系统和飞行服务站之间的互联互通,我办组织民航二所及相关专家研究起草了《通用航空飞行动态数据传输规范》,拟以行业标准形式下发施行。
为保证标准的公平合理,现就标准内容征求社会意见。请各单位针对《通用航空飞行动态数据传输规范》内容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6月4日前反馈我办。
反馈信箱:kgc@caac.gov.cn
附件:《通用航空飞行动态数据传输规范》(征求意见稿)
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