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天候运行环境的持续变化,运行经验的不断积累,相关支持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机场、空管等领域配套文件的陆续发布,《航空器运营人全天候运行要求》咨询通告部分内容的适应性有所下降。为确保指导材料与时俱进,简化运输航空公司全天候运行审定要求,民航局修订了咨询通告《航空器运营人全天候运行规定》。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3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民航局飞标司。
飞标司联系人:刘海舟
电话:010-64091453
邮箱: fs_report@caac.gov.cn
附件:《航空器运营人全天候运行规定》
民航局飞标司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