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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民用航空安全自愿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做好民用航空安全自愿报告管理工作,调动民航企事业单位及广大一线员工参与安全管理、报告安全隐患的积极性,及时识别民航运行中的危险源,控制安全风险,依据《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民航局航安办组织修订了《民用航空安全自愿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8月29日前将意见或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cass@cauc.edu.cn(无意见或建议可不反馈),并标注邮件标题为“民用航空安全自愿报告管理办法意见反馈”。

 

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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