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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修改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民航大学、民航干院、航科院、民航二所、审定中心,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发、中国商飞:

  为满足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司组织起草了《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修改决定(草案),现就该草案广泛征求意见。

  此修改决定(草案)仅针对现有条款与当前工作需要存在较大偏差的内容进行修订。亟需修订内容以外的修改工作将在后续全面修订时开展。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此外,任何个人对于该草案有意见与建议,也请在研究的基础上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

  请将《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于2019年8月29日前反馈至邮箱airworthinesspolicy@caac.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45部修改决定意见反馈”。若有超出此次修改决定范围、针对后续全面修订的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中注明“45部修订其他意见”以做区分。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修改决定(草案)可从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caac.gov.cn/HDJL/YJZJ/)下载。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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